1月4日晚,廣西男子潘某無證駕駛電動車在古鎮與一輛小轎車發生刮擦后,現場耍起酒瘋,稱“只要小轎車司機向他賠禮道歉,給他買一瓶活絡油。”經古鎮交警調查,發現潘某涉嫌醉駕。1月6日,司法檢驗報告顯示潘某血液酒精含量達204.7mg/100ml。
事發當天20時許,古鎮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接到報警,稱古鎮東興西路巨人大廈對出T字路口發生一宗小轎車與無牌電動車碰撞的交通事故,無人受傷,電動車駕駛人在現場耍酒瘋,請求交警前往處理。
大隊值班民警聞訊立刻趕往現場。勘查過程中,民警沒有看到兩車有明顯的碰撞痕跡。在對電動車駕駛人潘某進行酒精檢測時,結果顯示呼氣酒精含量171mg/100ml。其間,潘某不同意協商,只是一次一次的大呼小叫:“需要一個道歉,不需要錢,只要一瓶活絡油搽腳”。小轎車司機只得到離現場較遠的藥店買來了一瓶活絡油了卻潘某的“心愿”。
但事情并未就此了結。由于潘某所駕電動車涉嫌違標,且酒精含量超過醉駕標準,民警隨后將潘某帶往醫院抽血備檢,并依法暫扣車輛作進一步調查。
經查,潘某系廣西人,現年41歲,未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在訊問過程中,潘某對自己醉酒駕車的事實供認不諱。
1月6日,司法檢驗報告顯示潘某血液酒精含量達204.7mg/100ml。截至1月11日,潘某所駕電動車檢驗工作正在進行中,如確認屬于違標車,交警部門將按醉酒駕駛機動車依法追究潘某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