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市公安交警支隊發布2020年交通事故統計分析報告。數據顯示,去年全市一般程序處理交通事故四項指數同比全面下降。 其中,涉酒交通事故減少88宗,死亡減少11人,同比分別下降35.63%、35.48%。
70%以上交通事故因駕駛人交通違法引發
去年,市公安交警支隊以減量控大為中心工作,通過開展酒后駕車等各類交通違法專項整治,推行疏堵保暢、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等交通安全綜合治理機制,加大重點車輛安全監管力度、擴大交通安全宣傳陣地等舉措,交通事故預防工作取得較好成效。
數據顯示,去年全市共發生適用一般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1451 宗、死亡 217 人、受傷 1223 人、直接經濟損失 190.02 萬 元,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宗數減少 76 宗,死亡人數減少 14 人,受傷人數減少 37 人,直接經濟損失減少 19.77 萬元,同比分別下降 4.98%、6.06%、 2.94%;下降 9.42%。
其中,石岐區、火炬開發區、西區、南區以及黃圃鎮、東鳳鎮、古鎮鎮、坦洲鎮、港口鎮、三角鎮、南頭鎮、三鄉鎮共 12 個區鎮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
但從統計分析數據中發現,在已做出事故責任認定的案件中,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引發事故 1088宗、死亡 172 人、受傷 925 人、直接經濟損失 124.78 萬元,分別占總數的 74.98%、79.26%、75.63%、 65.67%。
涉酒事故死亡減少11人下降35.48%
去年,全市共發生涉酒交通事故 159 宗、死亡 20 人、受傷 114 人、直接經濟損失 16.58 萬元,同比事故宗數減少88 宗、死亡減少 11 人、受傷人數減少 104 人、直接經濟損失減少 9.44 萬元,分別下降 35.63%,35.48%、47.71%、36.27%。
從涉酒事故時間分析。每天的20 時至次日4 時是涉酒事故的高發時段,這一時段共發生涉酒事故 120 宗,死亡 15 人,分別占涉酒事故總數的 75.48%、75%。
從涉酒事故交通方式分析。摩托車和小型客車是發生涉酒事故的主要交通方式,其中,摩托車發生涉酒事故 80 宗,死 亡 12 人,分別占涉酒事故總數的 50.31%、60%;小型客車發生涉酒事故 72 宗,死亡 8 人,分別占涉酒事故總數的 45.28%、 40%。
從涉酒事故的事故形態分析。單方酒駕、醉駕事故 共計39 宗、死亡 7 人,分別占涉酒事故總數的 24.53%、35%;碰撞事故 90 宗、死亡 6 人,分別占涉酒事故總數的 56.6%和 30%; 碰撞靜止車輛事故 21 宗、死亡 5 人,分別占涉酒事故總數的 13.21%和 25%;車輛碰撞行人事故 9 宗、死亡 2 人,分別占涉 6 酒事故總數的 5.66%和 10% 。
在交通方式方面,去年共發生電動自行車事故 82 宗、死亡 5 人、受傷 90 人。同比事故宗數分別減少10宗,死亡減少2人,受傷減少2人。
市公安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將繼續加強春運安全防護、強源頭隱患清零行動、路面交通秩序整治以及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安全宣傳警示教育等工作,進一步遏制、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市民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