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職業教育改革工作要求,深化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市教育和體育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制定了《中山市促進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實施意見》,規范校企合作的形式與內容、合作程序與規則、管理與監督等。
■規范校企合作形式與內容等
此次出臺的《意見》首先就根據各方的權責不同,規范了校企合作的形式與內容,并從股份等形式上給予突破,如合作辦學、組建聯盟、訂單培養、人員互聘兼職等。
合作辦學是開展產教融合型企業試點,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通過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形式參與舉辦職業院校,與職業院校共建二級學院(專業),共建實習實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技術工藝和產品開展中心、學生創新創業基地、員工培訓和繼續教育機構、技能鑒定機構等,形成校企合作共同體。
組建聯盟(集團)的合作形式,是職業院校、行業企業、科研機構等圍繞地方產業發展需求,組建以資本為紐帶、以專業為支撐的緊密型職業教育集團、產教融合聯盟、校企合作聯盟等,提升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精準育人的合作形式包括了實施現代學徒制、企業新型學徒制和訂單培養等“雙精準”人才培養模式。企業與學校共同制定培養方案,落實校企雙導師制度,明確校企雙主體育人責任。
此外,還有學生實習實踐、人員互聘兼職、教育教學改革、社會服務、國際合作交流等,以及法律法規非禁止的其他合作方式和內容,《意見》還規范了在校企合作中,不同的合作形式有不同的合作程序與規則。如需要面向社會公開合作各方的資質條件、有專家論證或意見、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協議、以及保證學生的學習和權益等等。
■“金融+財政+土地+信用”組合激勵
為了更好地促進校企合作,《意見》還給出了15條具體的促進政策與措施,對各方從審批、稅務、績效等多方給予優惠或鼓勵政策。
對納入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信息儲備庫的建設培育企業,在項目審批、購買服務、金融支持、用地政策等方面給予便利支持對進入產教融合型企業認證目錄的企業,給予“金融+財政+土地+信用”的組合激勵,并按規定落實相關稅收政策。鼓勵職業院校通過場地、設備租賃等方式與企業共建生產型實訓基地或教學工廠,并按規定給予相應政策優惠。對納入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范圍內的試點企業,職業院校自辦的、以服務學生實習實訓為主要目的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投資捐贈職業教育的企業等,《意見》均提出了相應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