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起,市公安交警支隊通過“大數據+精準打擊”方式,開展“失駕”專項集中整治行動,8天內連續查獲29名失去駕駛資格仍繼續駕車的違法人員。
“失駕”后開車按“無證駕駛”處罰
“失駕”是指駕駛人因交通肇事,8天29名“失駕”人員被查。逃逸、酒駕、“超分”未學習等違法行為,造成駕駛證被吊銷、注銷、暫扣、公告停止使用;或駕駛人因被查獲有吸食毒品、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行為,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機動車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三年以上未換證等違法行為,被注銷機動車駕駛證,從而失去合法駕駛機動車的資格。
在日常出行過程中,“失駕”人員原本安全意識淡薄,漠視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駕車上路時一旦發現有交警執勤,多數因為心虛抱有逃避檢查的心理,并由此引發超速、闖紅燈、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違法行為,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危害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為消除此類交通安全隱患,加強“失駕”人員違法駕車查處力度,市公安交警支隊周密部署,成立研判專班,對“失駕”人員數據庫開展大數據分析,研判出一批因酒后駕車、“超分”等原因失去駕駛資格仍繼續駕車上路的違法人員,隨后在充分研判的基礎上,在全市范圍部署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對“失駕”違法人員開展精確打擊。
29名“失駕”人員被查獲
5月19日下午,五桂山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根據線索,發現“失駕”人員嚴某違法駕駛粵T23T**號牌小型汽車在五桂山龍塘村附近出現,當即調派警力開展查處工作,并于18時20分在五桂山龍塘村附近將正在違法駕車的嚴某當場查獲。
經查,嚴某今年2月因酒后駕車被城區交警南區中隊查獲并依法暫扣駕駛證,并因此失去駕駛資格,但嚴某不吸取教訓,無視交通安全法規,繼續駕車上路,直至被交警部門再次查獲。
5月20日下午,古鎮交警大隊根據線索,發現陸某駕駛粵TQM5**號牌小轎車在古鎮新興大道出現,當即安排警力進行截查,并于18時35分將陸某當場查獲。
經查,陸某今年1月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江門市交警支隊查獲并依法暫扣駕駛證,不能再繼續駕車上路。未料陸某不思悔改,仍無視法規繼續駕車上路,結果再次被交警部門查獲。同一天晚上22時,南頭交警大隊根據研判線索,將今年2月因酒后駕車導致失駕的駕駛人王某截獲。
據統計,截止5月26日,全市共有29名“失駕”人員因繼續駕車上路被查,并將面臨拘留、罰款處罰。
交警部門提醒,“失駕”后繼續駕駛機動車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對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存在較大安全隱患,交警部門將持續通過大數據研判及強化路面檢查等執法手段,有針對性加大對此類嚴重違法的發現、查處力度,希望駕駛證被吊銷、注銷、暫扣、公告停止使用等“失駕”駕駛人,嚴格遵照交通安全法律規定,千萬不要有僥幸心理違法駕車上路,否則將會受到依法嚴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