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隊南頭大隊消防監督員在開展小微企業消防安全整治時發現,南頭鎮同樂西路一電器公司存在違規住人,依法對該公司開出了5000元的罰單。這家公司生產車間內明明寫著“生產再忙,安全不忘”8個大字,卻在車間內搭建了木板夾層給員工居住并煮食,到底該公司負責人懂不懂安全呢?南頭大隊給他“上一課”!
該公司主要經營五金加工,為獨棟兩層建筑,總建筑面積約為360平方米,其中首層面積約為160平方米,在首層搭建的木板夾層面積約12平方米,開了一個不足一平方的出口利用金屬梯供人員上落夾層,夾層內擺放了一張床鋪和電風扇供員工居住,現場電線亂拉亂接,夾層下設置電飯鍋、電水壺煮食。
公司法人稱,在夾層居住的員工主要負責看管機器,由于機器使用前需要利用比較長的時間提前開機熱機,才讓員工住在夾層內方便這名員工提前開啟機器,沒想貪圖一時的方便疏忽安全,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安全隱患。
根據消防法的相關規定和廣東省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相關要求,消防部門對該公司處以人民幣5000元罰款并停業整改。
什么是“三合一”場所?
“三合一”場所是指住宿與生產、倉儲、經營一種或多種混合設置在同一空間內的建筑,且住宿與其他使用功能之間未設置有效的防火分隔,發生火災時極易造成人員群死群傷事故。
“三合一”場所要落實哪些措施?
1. 嚴格控制使用性質
嚴禁在具有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的生產、儲存、 經營等場所或建筑中設置住宿場所、人員宿舍。
2. 嚴格落實防火分隔措施
應釆用不開門窗洞口的實體墻將住宿部分與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當墻上確需開門時,應采用常閉式乙級防火門。
3. 嚴格落實逃生疏散措施
住宿部分與非住宿部分應分別設置獨立的疏散設施,可設置室外金屬梯作為輔助疏散逃生設施。場所內的外窗或陽臺不應設置金屬柵欄,當必須設置時,應能從內部易于開啟。
4. 嚴格控制可燃材料的使用
建筑物的吊頂、墻面等裝修應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室外廣告牌、遮陽棚等應釆用不燃或難燃材料制作。
5. 嚴格落實技術防范措施
要根據場所情況,安裝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或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場所內應配置足量滅火器、消防應急照明燈等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