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市公安交警支隊發布消息:去年1月1日至今年3月26日,城區范圍共查獲30余宗交通肇事“頂包”案件,偵破率100%,相關人員均將或已受到相應處罰。
據了解,幾乎所有的交通肇事頂包案都源自于肇事者涉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如酒后駕駛、醉酒駕駛、無證駕駛等等。由于肇事者對自身交通違法行為的嚴重后果心知肚明,在交通肇事后害怕被處罰,于是鋌而走險、心存僥幸找親人朋友頂包,結果不僅害了自己,也害了親朋好友,后悔莫及。
兒子肇事 父親“背鍋”
今年3月21日凌晨1時左右,東區蘭桂路優雅翠園對開路段發生一宗小轎車碰撞與三輪車的交通事故,造成三輪車駕駛人受傷,兩車損壞。
城區交警接到報警到達現場時,一名叫謝某明的中年男子自稱肇事司機,但辦案民警在詢問調查后,懷疑中年男子替他人“頂包”。經教育,謝某明最終承認肇事的是自己的兒子謝某峰。民警當即要求謝某明規勸謝某峰到案接受調查。
謝某峰到案后,民警依法將謝某峰帶往醫院抽血檢驗酒精含量。經調查取證,最終確認謝某峰為肇事司機。
3月25日,檢驗報告顯示謝某峰血液酒精含量為73.7 mg/100ml,屬于酒后駕車。
師傅醉駕逃逸 徒弟冒名來認罪
去年8月29日凌晨5時6分,王某駕駛粵T號牌小轎車,沿石岐區悅來南路由南往北方向行至悅來南路松鼠空腔醫院對開路段時,碰撞道路中間護欄,事故造成車輛及護欄損壞。
肇事后,王某棄車逃逸,并打電話叫徒弟柏某到現場冒認肇事司機,最終被城區大隊辦案民警識破。歸案后,民警將王某帶往醫院抽血檢驗酒精含量。檢驗報告顯示王某血液酒精含量為254.6mg/100ml,確認為醉酒駕車。
經了解,王某、柏某系某飲食店的廚師,系師徒關系。
今年3月24日,王某、柏某到城區大隊接受處理。柏某因冒名頂替,提供虛假證言,影響行政機關依法辦案,被處以行政拘留;王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處以行政拘留。此外,王某因醉酒駕車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統計,去年至今,城區交警大隊共查獲交通肇事頂包案件30余宗,涉案人員達60余人。根據法律法規,相關人員均將收到相應處罰。
交警部門表示:酒后駕駛、醉酒駕駛、無證駕駛、肇事逃逸都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理應受到法律嚴懲,而冒名頂替屬于違法行為,一旦達到刑事責任,將依法按照包庇罪定罪處罰,希望廣大市民提高法律意識和交通安全意識,吸取上述案例教訓,切莫心存僥幸、鋌而走險,以身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