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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廣東省中山市三鄉鎮烏石村萬里路2號16卡首層
發布時間:2021-04-03 16:17:23
事業單位法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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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2441283729221326Y | ||
單 位 名 稱: | 肇慶市高要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肇慶市高要區人才服務中心) | ||
單 位 狀 態: | 正常 | 法定代表人: | 林忠華 |
經 費 來 源: | 比照行政機關標準撥付 | 開 辦 資 金: | ¥10.0萬元 |
設立登記時間: | 2003-05-13 | 證書有效期: | 2016-05-30 至 2021-05-29 |
住 所: | 肇慶市高要區南岸和平路105號 | ||
宗旨和業務范圍: | 宣傳、貫徹國家、省和我區制定的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積極做好人事人才工作,為我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人才保障;負責全區人才資源開發和綜合管理服務工作,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和合理使用;負責人才市場的培育、發展和管理工作,充分發揮人才市場對人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負責全區流動人才的檔案管理工作;受理非政府人事部門人才中介機構的申報和審批工作,并對其開展業務情況依法進行管理、指導、協調、監督;負責做好全區用人單位人才引進工作,并為其辦理相關人事手續;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并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大中專畢業生提供檔案存放、推薦就業等人事服務;負責人才評價體系建設,開展人才資質評價和推介工作。 | ||
舉 辦 單 位: | 肇慶市高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
登記管理機關: | 肇慶市高要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 ||
?單位變更情況(2013年起) |
序號 | 變更事項 | 變更前內容 | 變更后內容 | 變更時間 |
1 | 法定代表人 | 陳國武 | 林忠華 | 2019-05-05 |
2 | 名稱 | 高要市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高要市人才服務中心) | 肇慶市高要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肇慶市高要區人才服務中心) | 2015-08-22 |
3 | 宗旨和業務范圍 | 宣傳、貫徹國家、省和我市制定的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積極做好人事人才工作,為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人才保障;負責全市人才資源開發和綜合管理服務工作,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和合理使用;負責人才市場的培育、發展和管理工作,充分發揮人才市場對人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負責全市流動人才的檔案管理工作;受理非政府人事部門人才中介機構的申報和審批工作,并對其開展業務情況依法進行管理、指導、協調、監督;負責做好全市用人單位人才引進工作,并為其辦理相關人事手續;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并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大中專畢業生提供檔案存放、推薦就業等人事服務;負責人才評價體系建設,開展人才資質評價和推介工作。 | 宣傳、貫徹國家、省和我區制定的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積極做好人事人才工作,為我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人才保障;負責全區人才資源開發和綜合管理服務工作,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和合理使用;負責人才市場的培育、發展和管理工作,充分發揮人才市場對人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負責全區流動人才的檔案管理工作;受理非政府人事部門人才中介機構的申報和審批工作,并對其開展業務情況依法進行管理、指導、協調、監督;負責做好全區用人單位人才引進工作,并為其辦理相關人事手續;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并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大中專畢業生提供檔案存放、推薦就業等人事服務;負責人才評價體系建設,開展人才資質評價和推介工作。 | 2015-08-22 |
4 | 舉辦單位 | 高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肇慶市高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2015-08-22 |
5 | 住所 | 高要市南岸和平路105號 | 肇慶市高要區南岸和平路105號 | 2015-08-22 |
6 | 住所 | 高要市和平路105號 | 高要市南岸和平路105號 | 2013-02-27 |
7 | 名稱 | 高要市人才服務中心 | 高要市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高要市人才服務中心) | 2013-02-27 |
8 | 宗旨和業務范圍 | 為人才流動提供中介服務。人才交流服務:組織人才交流洽談、簽訂人才合同服務、人才公證服務;流動人才組織與人事關系轉移;人才信息服務;人才信息庫管理;人才市場培育。 | 宣傳、貫徹國家、省和我市制定的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積極做好人事人才工作,為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人才保障;負責全市人才資源開發和綜合管理服務工作,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和合理使用;負責人才市場的培育、發展和管理工作,充分發揮人才市場對人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負責全市流動人才的檔案管理工作;受理非政府人事部門人才中介機構的申報和審批工作,并對其開展業務情況依法進行管理、指導、協調、監督;負責做好全市用人單位人才引進工作,并為其辦理相關人事手續;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并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大中專畢業生提供檔案存放、推薦就業等人事服務;負責人才評價體系建設,開展人才資質評價和推介工作。 | 2013-02-27 |
9 | 經費來源 | 財政核撥 | 比照行政機關標準撥付 | 2013-02-27 |
?信用信息 |
序號 | 披露內容 | 披露機構 | 披露時間 | 備注 |
暫無信用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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