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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3-23 16:57:00
01-57地塊位于羅湖區筍崗片區,為解決轄區重大產業項目用地需求,現制定《羅湖區01-57地塊重點產業項目遴選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項目名稱
5G智能終端大廈項目
二、意向用地單位
深圳聞天下科技實業有限公司
三、項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
第五代移動通信作為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是各個國家爭奪的戰略制高點,《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指出5G要在2020取得突破性進展,《廣東省培育世界級電子信息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19——2022年)(征求意見稿)》提出將粵港澳大灣區打造成萬億級5G產業集聚區,《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率先實現5G基礎設施全覆蓋及促進5G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指出要牢牢把握5G發展的戰略性機遇,加快5G基礎設施建設,推動5G產業快速發展,把深圳打造成為全球5G發展高地,始終走在5G時代的最前列。
隨著5G的到來,智能終端、人工智能和IOT等產業將迎來新的發展機遇,深圳作為智能終端產業的領跑者,在5G的風口中,可充分利用深圳創新強的特點,集聚產業龍頭,勢必迎來新的產業發展高峰,也將極大提升深圳科技創新領域的地位。
綜上,本項目的實施將加快羅湖區5G產業鏈生態打造,有助于帶動區域實現5G終端設計、產業鏈把控、生產工藝、關鍵技術研發、基礎科學研發的有機整合。同時,能夠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對推動深圳和羅湖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可行性
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是《深圳市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實施方案》所明確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之一,而其細分領域——新一代移動終端設備產業是《深圳市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和產業導向目錄(2016年修訂)》所鼓勵發展的產業類別,是羅湖區加快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實現可持續發展,打造新的經濟增長點的一個重要抓手,也是羅湖區大梧桐新興產業帶建設主導產業方向之一。
項目以5G智能通訊終端設計研發、統籌運營為核心,符合國家、省、市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要求。項目產品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隨著5G及物聯網業務的發展,可在深圳實現百億級銷售規模,通過集聚產業人才,創新發展,有利于帶動國內外各類5G及物聯網協同產業資源向羅湖靠攏。
項目建成投產后,預計至2026年年收入可達350億元,預計年創稅4.5億元以上,提供3600個就業崗位,集聚中高端專業人才,大幅提升羅湖在新一代信息技術領域競爭力,對推動羅湖區經濟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經核實,深圳聞天下科技實業有限公司在深圳市無產業用地。
(三)主要建設內容
該項目擬建設成為包括財務中心、客戶管理中心、供應鏈管理中心、質量管理中心和研發中心(包含5G智能終端設計開發、AI+IoT產品設計開發和半導體設計開發)等的5G智能終端大廈。
(四)初步建設規模
規劃總建筑面積為69296.7平方米,規劃容積率8.3。其中,研發用房66096.7平方米(含無償移交羅湖區政府創新型產業用房170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3000平方米,片區匯聚機房200平方米。(最終以掛牌出讓公告規劃指標為準)。
四、準入條件
(一)產業類型
《深圳市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和產業導向目錄(2016年修訂)》——A06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
(二)主體資格
1.競買申請人為注冊在深圳市羅湖區的企業,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人民幣;
2.競買申請人應當為符合《深圳市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深府規〔2019〕4號)及《羅湖區重點產業項目遴選辦法(試行)》(羅府辦規〔2020〕1號)里規定的遴選要求企業。
(三)技術品質
1.競買申請人或與其實際控制人相同的有關聯關系的公司為A股主板上市公司;
2.競買申請人或與其實際控制人相同的有關聯關系的公司入選2019年中國半導體功率器件十強企業;
3.競買申請人或與其實際控制人相同的有關聯關系的公司從事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10年以上;
4.競買申請人或與其實際控制人相同的有關聯關系的公司2019年營收不低于400億元,納稅不低于4億元;
5.競買申請人或與其實際控制人相同的有關聯關系的公司擁有5家以上(含5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四)項目投入產出效率
1.投產時間:項目用地需自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起1.5年內開工,3.5年內全部竣工。
2.投資強度:投資強度≥ 2 億元/公頃(單位土地面積上的固定資產額,不含地價)。
3.產值規模(總產值、營業收入、銷售額、營業額):
自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之日起,第1個完整會計年度納入羅湖區統計的產值規模不低于150億元,前3個完整會計年度內累計納入羅湖區統計的產值規模不低于570億元,前5個完整會計年度內累計納入羅湖區統計的產值規模不低于1220億元。
4.產出效率:用地產出(單位建筑面積上的年產值)≥10萬元/平方米(用于計算的建筑面積是未拆分的)。
5.稅收規模:
自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之日起,第1個完整會計年度在羅湖區納稅總額不低于2億元,前3個完整會計年度內納稅總額不低于8.3億元,前5個完整會計年度內納稅總額不低于17億元。
6.節能環保:增加值能耗≤0.1噸標準煤/萬元。
在經營生產過程中,粉塵、廢氣、廢水、廢渣、磁輻射污染、噪聲等的排放和產生、建筑環保、節能減排等符合國家、省、市環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標準和要求。
五、項目用地情況
(一)用地區位和規模
羅湖區筍崗片區01-57地塊,規劃用地面積8349平方米(上述指標最終以掛牌出讓公告規劃指標為準)
(二)用地功能
新型產業用地(M0)
(三)建設規模
規劃總建筑面積為69296.7平方米,規劃容積率8.3。其中,研發用房66096.7平方米(含無償移交羅湖區政府創新型產業用房170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3000平方米,片區匯聚機房200平方米。(最終以掛牌出讓公告規劃指標為準)。
(四)土地供應方式
掛牌出讓,具體招拍掛條件以市土地礦業權交易平臺公告為準。
(五)期限:30年
(六)權利限制
1.轉讓或出租限制: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轉讓。項目建成后,在全出讓年期內,該項目100%的建筑面積不得轉讓,80%的建筑面積自用,允許不超過建筑面積20%的用房租賃給產業鏈上下游相關企業,且租賃價格不得超過租賃關系形成的上年度轄區同類型物業市場評估價格(由第三方專業機構出具租賃價格評估報告)的70%,以支持產業鏈集聚。
2.股權變更限制: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內不得以股權轉讓或變更的方式變相轉讓建設用地使用權以及附著于該土地上的建(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上述所稱股權轉讓是指導致企業控股權或實際控制權發生變更的轉讓。
3.抵押限制:競買申請人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允許抵押,但抵押金額不得超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剩余年期地價與建筑物殘值之和。
4.歸屬地限制:競買申請人自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之日起,土地出讓年期內注冊住所、工商稅務登記地和實際生產經營地在土地出讓期內不得變更到深圳市羅湖區以外地區。
5.若競買申請人破產、清算、自愿或者強制遷出羅湖區或司法裁決拍賣地塊及地上建(構)筑物、強制變更權利人的,由政府方收回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地上建(構)筑物。土地收回價格不高于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剩余年期地價,競買申請人自持建筑物補償價格不高于建筑物成本價減折舊價。若政府方不收回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地上建(構)筑物的,次受讓人應當承接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產業發展監管協議規定的受讓人責任及義務,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約定的土地使用條件不變。
六、其他相關事項
無。
備注:用地規模、建筑規模、土地用途等最終以規劃國土部門出具的規劃設計要點為準。產業類型選自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的《深圳市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和產業導向目錄(2016年修訂)》,同時參考《深圳市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實施方案》及國家統計局印發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
根據《羅湖區重點產業項目遴選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現就該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2021年3月16日-2021年3月22日)。在公示期間,如對上述方案有意見或建議,請使用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與深圳市羅湖區發展和改革局聯系,逾期視為無異議。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將在深圳特區報、深圳政府在線同時發布。
聯系人:王小姐,聯系電話:25666205
深圳市羅湖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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