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記者從中山市人民檢察院獲悉,近日,由該院支持中山市城管和執法局起訴的沙溪鎮鳳凰山傾倒垃圾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一案一審公開宣判,判決支持原告中山市城管和執法局的訴訟請求,由被告張某文等8人共同支付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款共計人民幣1135余萬元。
2018年3月,市檢察院啟動重大監督事項案件化辦理機制,推動偵查機關查明以張某文為首的涉黑犯罪團伙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占用中山市沙溪鎮鳳凰山土地30余畝,出租他人用于傾倒垃圾,非法填埋面積近2萬平方米的案件事實。在案件辦理中,該院發揮檢察機關一體化辦案優勢,將掃黑破網打傘和公益訴訟調查同步推進:引導偵查機關查明以張某文為首犯罪團伙的犯罪事實;深挖“保護傘”線索并移送市紀委監察委,促進查處數宗公職人員受賄、瀆職案件;同步進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調查,及時調取、保存相關證據移交市城管和執法局,為支持起訴打下良好基礎。
市城管和執法局代表市政府作為賠償權利人向市中級法院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并發函商請市檢察院提供訴訟支持。市檢察院依法進行了審查,認為市城管和執法局具有原告資格,且本案證據充分,能證實8名被告的行為造成了生態環境損害,依法應當進行賠償,并向市中級法院正式提交支持起訴意見書,支持市城管和執法局對張某文等8人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同時,及時派員與市城管和執法局就案件證據材料的完善、庭前準備等進行座談和指導,并提供法律意見。市中級法院經兩次公開開庭審理,已于近日公開宣判。
巨額賠償如何確定?據市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承辦檢察官介紹,沙溪鎮政府委托第三方專家團隊,圍繞土壤、水質等環境因素進行專業調查和研究,對傾倒垃圾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等進行評估,最終確定賠償款共計人民幣1135余萬元。據介紹,該案系中山市探索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中,首宗支持起訴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