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子有多厲害,警方為何屢次提醒?10月22日以來的一周多時間里,僅翠亨新區就有6人中招騙局,所幸警方第一時間成功阻止,其中一起騙局市民險些損失13萬元。10月以來,翠亨新區警方開展線上勸阻預警2462次,民警上門勸阻近300次。
翠亨新區民警上門勸阻。圖 通訊員 中公宣
10月26日16時許,翠亨新區警方接市反詐中心下發預警信息,事主孫女士正在遭受冒充公檢法詐騙,隨時可能向詐騙分子轉賬。翠亨新區警方馬上安排人員上門尋找事主,最終在南朗兒童公園找到孫女士,幫孫女士避免了37000元的損失。
無獨有偶,10月27日中午,家住翠亨新區南朗街道的高女士同樣遭遇了冒充公檢法詐騙,還被騙到了偏僻的蒂峰山進行轉賬操作,所幸被民警及時阻止。
溫馨提醒
反詐民警根據冒充公檢法類詐騙多發的情況,梳理出騙子詐騙套路:
詐騙分子扮演“警官”、“檢察官”、“法官”等角色——制作所謂“逮捕證”、“通緝令”、“傳票”以事主涉嫌洗錢、販毒、拐賣兒童等恐嚇事主——只要事主還沒反應過來,他們就以配合調查、便可取消逮捕為由,引導事主將資金轉入“安全賬戶”或提供銀行賬戶信息——賬戶資金被騙走后,騙子答應24小時內返還本人賬號,并要求事主對通話“絕對保密”,包括配偶、子女和警察都不能提起。
因為從事主電話被接通直到轉賬匯款的整個過程,電話始終處于通話的狀態,即便是反詐騙中心的真警察發現情況,勸阻也是困難重重。
警方提示:
1、通過電話辦案做筆錄的公檢法機關一律是詐騙;
2、要求資金轉移到“安全賬戶”的公檢法機關一律是詐騙;
3、稱可轉移異地公安局代辦案的公檢法機關一律是詐騙;
4、要求通話“絕對保密”,通過QQ、微信發送通輯令一律是詐騙;
5、真警察會用盡一切辦法甚至聯系你的所有親戚來阻止你轉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