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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10 18:24:20
審計服務定點采購合同
合同名稱:肇慶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審計服務定點采購合同 | 合同編號:441200-202011-1075-0164 |
甲 方:肇慶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 | 乙 方:肇慶中鵬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合同金額:¥17,900.00 | 金額大寫:壹萬柒仟玖佰元整 |
為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廣東省定點采購相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總則
1.本合同甲乙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并各自履行相應的義務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2.乙方保證全部按照合同條款的規定在本合同書規定的義務期間,向甲方履行相關服務。
3.甲方保證按照合同條款規定的時間和方式付給乙方到期應付的費用。
二、合同標的
1.服務內容
一、審計的目標和范圍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對甲方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編制的2018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2018年度的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以及相關財務報表附注(以下統稱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2.乙方審計工作的目標是對財務報表整體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并出具包含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合理保證是高水平的保證,但并不能保證按照審計準則執行的審計在某一重大錯報存在時總能發現。錯報可能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如果合理預期錯報單獨或匯總起來可能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依據財務報表作出的經濟決策,則通常認為錯報是重大的。
3.乙方通過執行審計工作,對財務報表的下列方面發表審計意見:
(1)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
(2)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甲方2018年12月31日的財務狀況以及2018年度的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4.乙方在審計中如果需進行延伸審計,則需按延伸審計的年度另外進行收取相應的審計費用。
二、甲方的責任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甲方及甲方負責人有責任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層有責任妥善保存和提供會計記錄(包括但不限于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及其他會計資料),這些記錄必須真實、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2.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和公允列報財務報表是甲方管理層的責任,這種責任包括:(1)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財務報表,并使其實現公允反映;(2)設計、執行和維護必要的內部控制,以使財務報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報。
3.在編制財務報表時,甲方管理層負責評估甲方的持續經營能力,必須時披露與持續經營相關的事項,并運用持續經營假設,除非管理層計劃清算、終止運營或別無其他現實的選擇。甲方治理層負責監督甲方的財務報告過程。
4.及時為乙方的審計工作提供與審計有關的所有記錄、文件和所需的其他的信息(在2020年11月12日之前提供審計所需的全部資料,如果在審計過程中需要補充資料,亦應及時提供),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5.確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觸其認為必要的甲方內部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
6.甲方管理層對其作出的與審計有關的聲明予以書面確認。
7.為乙方派出的有關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協助,乙方將于外勤工作開始前提供主要事項清單。
8.按照本約定書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以及乙方人員在審計期間的交通、食宿和其他相關費用。
9.乙方的審計不能減輕甲方及甲方管理層的責任。
三、乙方的責任
1.乙方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以下簡稱審計準則)的規定執行審計工作。審計準則要求注冊會計師遵守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在執行審計的過程中,乙方需要運用職業判斷,保持職業懷疑。
2.乙方識別和評估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設計和實施審計程序以應對這些風險,并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作為發表審計意見的基礎。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偽造、故意遺漏、虛假陳述或凌駕于內部控制之上,未能發現由于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的風險高于未能發現由于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報的風險。
3.乙方了解與審計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設計恰當的審計程序,但目的并非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
4.乙方評價管理層選用會計政策的恰當性和作出會計估計及相關披露的合理性。
5.乙方對甲方管理層使用持續經營假設的恰當性得出結論。同時,根據獲取的審計證據,就可能導致對甲方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得出結論。如果乙方得出結論認為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應當在審計報告中提請報表使用者注意財務報表中的相關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乙方應當發表非無保留意見。
乙方的結論基于截至審計報告日可獲得的信息。然而,未來的事項或情況可能導致甲方不能持續經營。
6.乙方評價財務報表的總體列報、結構和內容(包括披露),并評價財務報表是否公允反映相關交易和事項。
7.乙方從與甲方治理層溝通過的事項中,確定對本期財務報表審計最為重要的事項(關鍵審計事項),并在審計報告中描述這些事項(如適用)。這些事項的應對以對財務報表整體進行審計并形成審計意見為背景,乙方不對這些事項單獨發表意見。
8.在審計過程中,乙方若發現甲方存在乙方認為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治理層或管理層通報。但乙方通報的各種事項,并不代表已全面說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進建議。甲方在實施乙方提出的改進建議前應全面評估其影響。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出具的溝通文件,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要求。
9.由于審計和內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即使按照審計準則的規定適當地計劃和執行審計工作,仍無法避免財務報表的某些重大錯報可能未被乙方發現的風險。
10.按照約定時間完成審計工作,出具審計報告。乙方應于2020年 12 月 31 日前出具審計報告。
11.除下列情況外,乙方應當對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法律法規允許披露,并取得甲方的授權;(2)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為法律訴訟、仲裁準備文件或提供證據,以及向監管機構報告發現的違法行為;(3)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在法律訴訟、仲裁中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4)接受注冊會計師協會或監管機構的執業質量檢查,答復其詢問和調查;(5)法律法規、執業準則和職業道德規范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審計報告和審計報告的使用
1.乙方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規定的格式和類型出具審計報告。
2.乙方向甲方致送審計報告一式3份。
3.甲方在提交或對外公布乙方出具的審計報告及其后附的已審計財務報表時,不得對其進行修改。當甲方認為有必要修改會計數據、報表附注和所作的說明時,應當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將考慮有關的修改對審計報告的影響,必要時,將重新出具審計報告。
五、本約定書的有效期間
本約定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并在雙方履行完畢本約定書約定的所有義務后終止。但其中第三項第11段、第四、五、七、八、九、十項并不因本約定書終止而失效。
六、約定事項的變更
如果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審計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審計報告,甲、乙雙方均可要求變更約定事項,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終止條款
1.如果根據乙方的職業道德及其他有關專業職責、適用的法律法規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認為已不適宜繼續為甲方提供本約定書約定的審計服務,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終止履行本約定書。
2.在本約定書終止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就其于終止之日前對約定的審計服務項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費用。
2.人員及費用明細
服務人員 | 合計(元) |
吳靜媚 聶小紅 莫賢強 黎漢寧 |
17,900.00 |
合同金額(元): | 17,900.00 |
三、付款方式
合同簽定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50.0%;合同服務期限截止或合同約定的服務完成后,甲方在收齊乙方驗收報告及正式發票后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剩余的50.00%合同金額。
四、服務時間及服務地點
服務時間: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結束
服務地點:廣東肇慶市端州區城中路49號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提供的服務工作進行監督。
2.對本合同標的服務報告進行審核確認。
3.根據市場需求和客戶需求對服務內容、標準、費用進行調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務過程數據和評價信息至電子化采購執行平臺統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協調解決服務開展中出現的問題。
3.在更改服務內容、標準、費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達成雙方共識。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要求甲方為本合同標的服務工作的開展提供必要的資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合同款項。
(二)乙方的義務
1.在履行本合同書規定的義務期間,按甲方的指示進行服務工作。
2.為本合同的服務內容建立專項專業服務小組。
3.確保本合同服務小組的服務人員和負責人必須固定,如人員確需變更,須提前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
4.通過信息化建設提供真實有效的服務過程數據和評價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斷提升自身服務質量。
5.不得將本合同委托的事項轉委托第三方。
七、驗收
乙方在提交齊全的服務過程文件及自檢報告后的15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組織驗收,服務驗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簽發《驗收報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時向乙方提出異議和投訴;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務過程文件及自檢報告后15個工作日內未組織驗收則視為自動驗收通過。驗收標準由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標準進行友好協商確定。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務費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百分之五。
2.乙方所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時間內對服務進行改進,規定時間內改進結果無法得到甲方滿意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務費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務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提供服務部分費用總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逾期提供的服務部分費用總額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務超過十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爭議,則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十、其他
1.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執2份,乙方執1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甲方代表(簽章): | 乙方代表(簽章): |
地址:城中路49號 | 地址:廣東肇慶市端州區肇慶市和平路44號A幢204號寫字樓 |
電話:2289289 | 電話:0758-2721988 |
開戶銀行:廣發銀行肇慶端州支行 | |
賬號:107057517010001048 |
合同簽訂日期: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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