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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1-31 22:28:19
法律服務定點采購合同
合同名稱:河源市中醫院法律服務定點采購合同 | 合同編號:441600-202012-HY0090009-0111 |
甲 方:河源市中醫院 | 乙 方:廣東至友律師事務所 |
合同金額:¥300,000.00 | 金額大寫:叁拾萬元整 |
項目關鍵詞:二期工程采購專項法律服務
為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廣東省定點采購相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總則
1.本合同甲乙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并各自履行相應的義務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2.乙方保證全部按照合同條款的規定在本合同書規定的義務期間,向甲方履行相關服務。
3.甲方保證按照合同條款規定的時間和方式付給乙方到期應付的費用。
二、合同標的
1.服務內容
法律服務內容:
?1.與社會資本方協商,談判確定本項目交付使用的解決方案;
2.對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進行合法性審查,供我院決策參考;
3.與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協調、討論確定項目解決方案;
4.如協商、談判不成,為我院向主管部門及市政府請示做出行政變更或終止行為解決提供法律服務;
5.根據解決方案起草相關協議或文書,供各方簽訂或以河源市中醫院名義發出;
6.代表我院與社會資本方開展項目的所有移交工作,包括協調有關部門進行證據固定,證據保全訴訟保全等工作。建設工程資料移交,未履行完畢的合同移交等;
7.制定并協助我院執行在發出行政變更或終止決定后的應急預案;
8.代表我院參與涉及二期內科大樓項目的所有法律事務。
9.其他法律方面有關事宜。
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后在5個工作日內采購人向成交供應商支付人民幣8萬元。
2.達到與社會資本方變更、終止簽訂協議及回收事實時五日內支付人民幣10萬元。
3.項目糾紛通過訴訟解決,在訴訟終結后5個工作日內,采購人支付人民幣12萬元。
2.人員及費用明細
律師姓名 合計(元)
黃尚興 300,000.00
鄺翠麗
陳超然 合同金額(元): 300,000.00
三、付款方式
合同簽定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27.0%;合同服務期限截止或合同約定的服務完成后,甲方在收齊乙方驗收報告及正式發票后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剩余的73.0%合同金額。
四、服務時間及服務地點
服務時間:自2020年12月31日至項目結束;
服務地點:廣東河源市源城區公園東路31號河源市中醫院;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提供的服務工作進行監督。
2.對本合同標的服務報告進行審核確認。
3.根據市場需求和客戶需求對服務內容、標準、費用進行調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務過程數據和評價信息至電子化采購執行平臺統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協調解決服務開展中出現的問題。
3.在更改服務內容、標準、費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達成雙方共識。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要求甲方為本合同標的服務工作的開展提供必要的資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合同款項。
(二)乙方的義務
1.在履行本合同書規定的義務期間,按甲方的指示進行服務工作。
2.為本合同的服務內容建立專項專業服務小組。
3.確保本合同服務小組的服務人員和負責人必須固定,如人員確需變更,須提前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
4.通過信息化建設提供真實有效的服務過程數據和評價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斷提升自身服務質量。
5.不得將本合同委托的事項轉委托第三方。
七、驗收
乙方在提交齊全的服務過程文件及自檢報告后的15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組織驗收,服務驗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簽發《驗收報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時向乙方提出異議和投訴;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務過程文件及自檢報告后15個工作日內未組織驗收則視為自動驗收通過。驗收標準由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標準進行友好協商確定。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務費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百分之五。
2.乙方所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時間內對服務進行改進,規定時間內改進結果無法得到甲方滿意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務費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務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提供服務部分費用總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逾期提供的服務部分費用總額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務超過十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爭議,則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十、其它
1.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方執3份,乙方執1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甲方代表(簽章): | 乙方代表(簽章): |
地址:河源市源城區公園東路31號 | 地址:廣東河源市源城區廣東省河源市越王大道匯景國際商貿中心16樓 |
電話:0762-3342355 | 電話:0762-3388086 |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河源經緯支行 | |
賬號:2006022709024903279 |
合同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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